瓶装氮气为高压充装气体,使用时应经氮气减压器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,移动氮气钢瓶时应使用钢瓶手推车。
包装的氮气钢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,一般为5年必须检验,30年强制报废,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,方能继续使用。
每瓶氮气在使用到尾气时,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.5MPa,不得低于0.25MPa余压,应将瓶阀关闭,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。
瓶装氮气产品在运输储存、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,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,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,应做到勿近火、勿沾油腊、勿爆晒、勿重抛、勿撞击,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,严禁野蛮装卸。
液氮温度低至-196℃,跟皮肤接触能使皮肤严重冻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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